近日,西北能源监管局组织修订了《西北区域电力安全信息报送规定》,并正式发布实施。
新发布的《报送规定》是在原《西北区域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实施细则》的基础上,依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及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最新规定,重点修订完善了电力安全事件分类标准,补充了电力信息安全事件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规定,并从报送原则、范围、程序、时限、方式、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规定。
《报送规定》还结合区域实际,对新能源发电大规模脱网及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电力建设施工、委托运维的电力生产项目发生电力事故(或事件)时的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新的《报送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原《西北区域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实施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