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商务部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1号)以及省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甘政发〔2014〕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178号)和《关于分解落实省政府机构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64号)精神,现将省商务厅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如下:
一、加快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和审批事项
(一)取消的职责。
1.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审核。
2.焦炭出口企业资质审核。
3.钨、锑生产企业出口供货资格审核。
4.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审核。
5.无专项规定要求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境内分公司审批。
6.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作为出资的设备清单审批。
7.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由审批调整为备案。
8.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名称变更由审批调整为备案。
9.外商投资企业法定地址变更由审批调整为备案。
10.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
11.除白酒以外的酒类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12.享受民族贸易优惠政策的县及民族贸易公司的审核。
13.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借款审核。
14.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将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核发职责下放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2.将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职责下放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三)承接的职责。
1.直销企业产品说明重大变更审批。
2.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
3.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4.外商投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5.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6.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设立及变更审批。
7.外商投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8.外商投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9.外商投资光盘复制生产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10.外商投资认证培训和认证咨询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11.涉及国际快递业务的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12.外商投资营业性演出经纪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13.外商投资保险经纪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14.外商投资拍卖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15.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16.专门从事网上销售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17.以自动售货机方式销售商品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18.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立及变更审批。
19.中外合作音像制品批发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20.外商独资船务公司设立及变更审批。
21.外商投资旅行社(出境游除外)设立审批。
(四)增加的职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
(五)划出的职责。将全省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转省农牧厅。
二、深化机构改革,调整和优化组织结构
(一)将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业管理处更名为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
(二)将省商务厅机关1名行政编制划入省农牧厅。
以上调整后,省商务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均维持不变。其中,内设机构仍为19个,分别是:办公室(向西开放经贸合作工作办公室)、人事处、政策研究室、综合处(省口岸管理办公室)、法规及公平贸易处、财务处、市场秩序处(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体系建设处、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市场运行调节处(省茧丝绸协调办公室)、流通业发展处、对外贸易处、机电和科技产业处(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外资处、外经处(省境外劳务管理办公室)、国际经贸关系处、对外联络处(省商务厅港澳台经贸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电子商务处。
省商务厅机关行政编制为138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5名、纪检组长1名,处级领导职数5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