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5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终于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不动产统一登记,究竟意味着什么?它有何深远的意义?它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何种变化?8月27日15时,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社科院长城学者孙宪忠作客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与网友在线交流,回答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
[主持人]如果要实现不动产的登记,国家和地方要做好哪些工作呢?
[冷宏志]对于如何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我们的总体安排是,从2014年开始,力争1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和基础制度建设;2年左右时间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3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4年左右时间建立有效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即:2014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上述所有工作的前提是各级登记机构的统一,没有统一面向社会的机构,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无从谈起。在国家层面,重点抓好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这“三统一”,既要做好顶层设计,又要协调统筹推进。地方层面,要首先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力争今年年底前完成登记职责整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统一的机构,做好各级资料移交、系统对接、工作衔接等,积极稳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