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长春市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确定通过加强领导和管理,加快实施重点工程,推进全市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的普及进程。到2017年,实现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不高于2012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的目标,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长春市能源结构单一,主要以燃煤为主,燃煤排放成为影响全市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为落实相关政策,长春市成立了能源结构调整工作推进组,将全市能源结构调整指标任务逐级下放到各城区、开发区和县(市、区)以及重点耗能企业,并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同时,长春市结合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工程,完善能源多元化建设。中石油天然气东北大干网长春段将于2014年10月底建成。同时加快推进中石油双阳区10亿立方米调峰储气库和天然气公司、燃气公司液化天然气储罐等工程建设,严禁新建燃煤机组。积极推进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
此外,全市范围内将限制销售和使用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炭。鼓励农村地区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使用洁净煤和型煤。筹备成立长春市煤炭经营行业协会,规范煤炭经营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