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5月“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地方后,已有重庆等14个城市,批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25个,涉及总投资3300多亿元。
10日上午,在国新办举行的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杨洁分享了上述数据。
杨洁称,去年以来,国家发改委把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作为简政放权的突破口,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缩减企业投资的核准范围,落实企业的投资自主权。
一是修订核准目录,缩小核准范围。去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目录进行了修订,并报请国务院发布实施了2013本的《核准目录》。和2004年本相比,取消、下放、转出企业核准事项49项,需要报中央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减少60%。目前,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的已经不到20%。今年将在2013本的基础上再一次进行修订,目录修订后,初步测算,需要报中央层面核准的审批项目,在去年的基础上将再减少40%,而且取消下放的这些核准项目含金量更高。
二是加快制度供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一方面修订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已经颁布实施了《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的内部性条件,主要指市场前景、经济效益、产品技术方案、项目资金来源等,由企业自主决策。核准机构主要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对项目的外部性条件,即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优化重大布局、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条件进行审查。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也作出了修订,进一步简化申报的内容和审查的内容。
三是建立健全纵横联动协管机制,探索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3年本《核准目录》发布以后,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土部、环保部、住建部、银监会四个部门印发了通知,希望各个地方和有关部门配套深化改革,同步下放前置审批权限。
“总体上讲,去年取消下放的这些核准事项,大部分是企业和地方投资意愿比较强的领域,投资金额大,就业带动力强,含金量比较高。”杨洁称,去年5月份,国家发改委把“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核准权限”下放给地方,截止到目前,重庆、厦门、昆明、哈尔滨等14个城市,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建设规划,批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25个,线路总长度超过了500公里,涉及总投资3300多亿元。又比如,境外投资,按照新修订的规定,92%的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改为备案管理,大幅度提升了企业境外投资的便利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