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产能8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第三批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的149家企业名单。目前,申报《规范条件》的企业已经全部经过了工信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据了解,三批公告企业2012年的合计粗钢产能,已经超过2013年全国总产能的90%。
工信部原材料司有关人士表示,第三批《规范条件》企业共有189家钢铁企业进行了申报,包括来自23个省(市、自治区)的186家企业以及3家央企。其中,新申报企业161家,重新申报企业28家。本次申报企业2012年粗钢产能合计为3.5亿吨,产量为2.5亿吨。从本次申报企业情况看,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民营钢铁企业和建筑钢材生产企业比例较大;二是电炉炼钢的短流程特钢企业较多;三是部分地区在规范条件的推动下,实施实质性兼并重组后上报的企业较多。
该人士表示,前两批符合《规范条件》的钢铁企业名单公告后,在行业内得到了广泛认同,也为金融机构实施有保有压的金融政策提供了基础性参考依据。同时,未被公告的钢铁企业紧迫感愈加强烈,他们对照《规范条件》加强整改,力争达到各项标准要求。通过企业申报和现场核查,明显感到规范管理工作在促进行业整体水平提升、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已经起到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是企业环保意识得到增强。《规范条件》将环保指标作为重点,许多企业加大了环保改造投入力度,申报企业基本建成烧结脱硫装置,个别未上烧结脱硫设备的企业也有了建设计划,许多企业还对厂区绿化、厂容厂貌进行了整治。
二是淘汰一批落后产能。个别还存有落后产能的钢铁企业为达到《规范条件》要求,加快了淘汰进度,拆除了落后的小电炉、小高炉、小烧结等落后装备。
三是促进企业兼并重组。为达到《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规模,一些地区在积极酝酿筹划组建区域性企业集团已基本完成,并不断向以实质性企业集团运作模式靠拢。
四是完善企业管理体系。《规范条件》要求企业须具备完备的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不少钢铁企业通过申报工作,积极开展相关的体系认证工作,完善了企业管理体系。
据该人士透露,下一步,工信部将以《规范条件》为基础,逐步建立和完善规范管理体系。一是加快制订并发布《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和《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实施导则》等文件,加强规范企业监管,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规范经营水平。二是对规范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对不能保持规范水平的企业,撤销其公告资格,对未进入公告名单,但经整改达到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适时将其纳入规范管理的范围。三是工信部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中关于违规建成项目清理的有关要求,将《规范条件》作为清理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