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煤矿关闭退出、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的工作要求,河北省安委办决定,2014年第一批关闭退出煤矿46处,淘汰煤炭落后产能266万吨。2014年第一批关闭退出煤矿名单包括石家庄市5处,邢台市23处,张家口市9处,唐山市6处,邯郸市2处,承德市1处。
河北省安委办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关闭小煤矿关闭到位。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由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证照颁发管理部门要及时依法注(吊)销或废止关闭退出煤矿的相关证照。
河北省安委办将在11月份组织对各市煤矿关闭退出工作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关闭退出完成情况在省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兑现关闭退出煤矿奖励补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