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周日晚间公告称,公司17日与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湖北汉电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电集团”)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以1.58亿元和3.16亿元收购二者分别持有的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各15%和30%股权。
汉新公司主要建设经营2×3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的汉川电厂二期工程,生产和销售电力;开发和经营电力生产过程中与电力相关的副产品(如煤灰)。去年和今年1-8月分别实现净利润2.3亿元和1.44亿元。
根据协议,汉新公司在过渡期因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损益由交易双方按转让前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在交割日核算并经交易双方和汉新公司共同确认后,由公司在股权转让款中支付。
由于汉新公司为长源电力持股55%的控股子公司,此次收购完成后,汉新公司将成为长源电力全资子公司。
此次收购能源集团所持汉新公司15%股权属于关联交易,尚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能源集团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