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资费查询 加入会员 入网流程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亿览网 >> 铁合金 >> 硅锰 >> 经济政策 >> 正文
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0-24 8:59:59
关键字:经济政策
亿览网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天津、上海、广东、深圳、西藏、宁夏、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现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适用税率

  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相应将资源税适用税率由5%提高至6%。

  二、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优惠政策

  (一)对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二)对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

  稠油,是指地层原油粘度大于或等于50毫帕/秒或原油密度大于或等于0.92克/立方厘米的原油。高凝油,是指凝固点大于40℃的原油。高含硫天然气,是指硫化氢含量大于或等于30克/立方米的天然气。

  (三)对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三次采油,是指二次采油后继续以聚合物驱、复合驱、泡沫驱、气水交替驱、二氧化碳驱、微生物驱等方式进行采油。

  (四)对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暂减征20%。

  陆上低丰度油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原油可采储量丰度在25万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油田;陆上低丰度气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天然气可采储量丰度在2.5亿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气田。

  海上低丰度油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原油可采储量丰度在60万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油田;海上低丰度气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天然气可采储量丰度在6亿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气田。

  (五)对深水油气田资源税减征30%。

  深水油气田,是指水深超过300米(不含)的油气田。

  符合上述减免税规定的原油、天然气划分不清的,一律不予减免资源税;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及两项以上减税规定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不能叠加适用。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对上述政策进行调整。

  三、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优惠政策实施

  为便于征管,对开采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气、低丰度油气资源及三次采油的陆上油气田企业,根据以前年度符合上述减税规定的原油、天然气销售额占其原油、天然气总销售额的比例,确定资源税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综合减征率=∑(减税项目销售额×减征幅度×6%)÷总销售额

  实际征收率=6%-综合减征率

  应纳税额=总销售额×实际征收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中石化)陆上油气田企业的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具体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按本通知所附《陆上油气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表》(以下简称附表)执行。今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陆上油气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状况、产品结构的实际变化等情况对附表内容进行调整。附表中未列举的中石油、中石化陆上对外合作油气田及全资和控股陆上油气田企业,比照附表中所列同一区域油气田企业的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执行;其他陆上油气田企业的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暂比照附表中邻近油气田企业的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执行。

  海上油气田开采符合本通知所列资源税优惠规定的原油、天然气,由主管税务机关据实计算资源税减征额。

  四、关于中外合作油气田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征收管理

  (一)开采海洋或陆上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在2011年11月1日前已签订的合同继续缴纳矿区使用费,不缴纳资源税;自2011年11月1日起新签订的合同缴纳资源税,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

  开采海洋油气资源的自营油气田,自2011年11月1日起缴纳资源税,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

  (二)开采海洋或陆上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按实物量计算缴纳资源税,以该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扣除作业用量和损耗量之后的原油、天然气产量作为课税数量。中外合作油气田的资源税由作业者负责代扣,申报缴纳事宜由参与合作的中国石油公司负责办理。计征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物随同中外合作油气田的原油、天然气一并销售,按实际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扣除其本身所发生的实际销售费用后入库。

  海上自营油气田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海洋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机构负责征收管理。

  本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4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0月9日

  附:

  陆上油气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综合

  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表

序号

油气田企业

所在省份

综合减征率

实际征收率

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0.78%

5.22%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内蒙古 辽宁

海南

1.44%

4.56%

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吉林

1.03%

4.97%

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天津   河北

0.82%

5.18%

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1.09%

4.91%

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

河北

0.26%

5.74%

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江苏   四川

云南

2.4%

3.60%

8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  广西

海南

0

6%

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重庆  四川

0.68%

5.32%

1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山西   内蒙古

陕西  甘肃

宁夏  

1.09%

4.91%

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

甘肃

0.04%

5.96%

1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

甘肃   青海

0.40%

5.60%

1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

新疆

0.44%

5.56%

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

0.05%

5.95%

1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甘肃   新疆

0.53%

5.47%

1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山东  新疆

1.44%

4.56%

1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内蒙古 山东

河南

1.2%

4.80%

18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

河南

1.57%

4.43%

1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

湖北  重庆

0.61%

5.39%

2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江苏  安徽 

0.34%

5.66%

2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

2.16%

3.84%

2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广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1.2%

4.80%

2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江苏   重庆

0.97%

5.03%

2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内蒙古 陕西

甘肃   宁夏

1.2%

4.80%

2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

吉林   辽宁

0.53%

5.47%

2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四川

2.4%

3.60%

2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勘探开发中心

新疆

0

6%

序号

油气田企业

所在省份

综合减征率

实际征收率

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0.78%

5.22%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内蒙古 辽宁

海南

1.44%

4.56%

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吉林

1.03%

4.97%

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天津   河北

0.82%

5.18%

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1.09%

4.91%

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

河北

0.26%

5.74%

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江苏   四川

云南

2.4%

3.60%

8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  广西

海南

0

6%

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重庆  四川

0.68%

5.32%

1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山西   内蒙古

陕西  甘肃

宁夏  

1.09%

4.91%

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

甘肃

0.04%

5.96%

1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

甘肃   青海

0.40%

5.60%

1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

新疆

0.44%

5.56%

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

0.05%

5.95%

1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甘肃   新疆

0.53%

5.47%

1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山东  新疆

1.44%

4.56%

1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内蒙古 山东

河南

1.2%

4.80%

18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

河南

1.57%

4.43%

1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

湖北  重庆

0.61%

5.39%

2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江苏  安徽 

0.34%

5.66%

2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

2.16%

3.84%

2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广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1.2%

4.80%

2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江苏   重庆

0.97%

5.03%

2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内蒙古 陕西

甘肃   宁夏

1.2%

4.80%

2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

吉林   辽宁

0.53%

5.47%

2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四川

2.4%

3.60%

2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勘探开发中心

新疆

0

6%

序号

油气田企业

所在省份

综合减征率

实际征收率

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0.78%

5.22%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内蒙古 辽宁

海南

1.44%

4.56%

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吉林

1.03%

4.97%

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天津   河北

0.82%

5.18%

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1.09%

4.91%

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

河北

0.26%

5.74%

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江苏   四川

云南

2.4%

3.60%

8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  广西

海南

0

6%

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重庆  四川

0.68%

5.32%

1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山西   内蒙古

陕西  甘肃

宁夏  

1.09%

4.91%

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

甘肃

0.04%

5.96%

1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

甘肃   青海

0.40%

5.60%

1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

新疆

0.44%

5.56%

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

0.05%

5.95%

1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甘肃   新疆

0.53%

5.47%

1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山东  新疆

1.44%

4.56%

1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内蒙古 山东

河南

1.2%

4.80%

18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

河南

1.57%

4.43%

1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

湖北  重庆

0.61%

5.39%

2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江苏  安徽 

0.34%

5.66%

2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

2.16%

3.84%

2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广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1.2%

4.80%

2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江苏   重庆

0.97%

5.03%

2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内蒙古 陕西

甘肃   宁夏

1.2%

4.80%

2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

吉林   辽宁

0.53%

5.47%

2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四川

2.4%

3.60%

2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勘探开发中心

新疆

0

6%

相关连接
依法治国财经亮点:税改国资改革立法将加快
全国11个省市3个月内推出超过3万亿元投资项目
国资委20天三开深改全体会议 8个调研组赴5省调研
李克强:改革见效尚需过程 对中国经济充满信心
三季度GDP同比增长7.3% 创09年一季度以来新低
9月全国财政收入9953亿元 延续增幅偏低态势
2014年1-9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1%
三季度GDP同比增长7.3% 创09年一季度以来新低
铁合金 更多>>
热点:2015年钼资源税及出口关税政策调整…
每日钛度(10.23):四氯化钛供应仍紧张 …
今日观察10-22:当前国内外钼市供需现状调…
今日观察10-21:钼价格承压暂稳 钼市成交欠…
每日钛度(10.22):高钛渣形势不容乐观 …
钨市周评(10.8-10.11)
今日观察10-20:国际钼价匆匆上行 国内钼市…
钨市周评(10.13-10.17)
冶金原料 更多>>
10月23日波罗的海干散货船运价指数    
10月23日国内各地区钢厂采购价格
10月23日各地区铸造焦价格
10月23日各地区冶金焦炭价格
10月23日进口铁矿石参考价格     
华东地区10月23日铁精粉参考价格     
东北地区10月23日铁精粉参考价格     
华北地区10月23日铁精粉参考价格     
有色金属 更多>>
10.24:液氯价格行情分析
2014年10月24日国内主要钛白粉厂家价格行…
2014年10月24日国内钛白粉价格行情
2014年10月24日国内外金红石价格行情
2014年10月24日国外钛精矿价格行情
2014年10月24日攀枝花钛矿价格行情
2014年10月24日国内钛精矿价格行情
2014年10月24日国内钛材价格行情
诚聘英才 | 客户服务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行车路线
Copyright @ 2008 comela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亿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6921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北里甲2号渔阳置业大厦A502室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891800 传真:010-64892212
E-mail:comelan@comel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