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今天公布了《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光伏发电市场快速扩大的情况下,项目投资开发环节出现了资源配置不公正、管理不规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机获利现象,要杜绝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保持光伏电站建设规范有序进行。
在规划方面,通知指出,要优先安排结合扶贫开发、生态保护、污染治理、设施农业、渔业养殖等建设的具有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光伏电站项目。
通知强调,要制止光伏电站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对于不以自己为主投资开发为目的、而是以倒卖项目备案文件或非法转让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的企业,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应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作为投资主体开发光伏电站项目。出于正当理由进行项目合作开发和转让项目资产,不能将政府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有偿转让。
通知要求,禁止各种地方保护和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各级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在配置光伏电站资源时,不得以各种理由限制本地区之外的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不得对企业提出强行采购本地区光伏电池板等产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