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四川省政府印发《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四川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产业集群化发展,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换代。《意见》明确,四川将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电力、钒钛钢铁、汽车制造、建材和稀土7大行业为重点,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
体制机制方面,四川将清理市场分割、地区封锁等限制,加强专项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支持省内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和收购等形式参与军工企业改组改制,并按有关规定获取相关军品生产准入资质,承担军工科研生产任务。
财税政策方面,将原破产兼并重组资金与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设立的兼并重组专项资金改为四川省兼并重组引导资金,专项用于引导和扶持省内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要素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对四川重点培育的大企业大集团兼并收购破产、停产、困难企业,涉及房地产产权、矿权和知识产权变更的,免缴交易费。被兼并企业的天然气等配额指标,原则上可直接划转兼并企业使用。同时,四川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兼并重组企业的支持,引导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