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基础工作,完善普通发票审批事项,县国税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结合《纳税服务规范》的基础规范,简化了发票申领流程。
一是无需审批,环节简便。对初次申请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只需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可在办税服务窗口当场办结领取发票。二是放宽政策,便利为民。对使用发票比较规范且无发票违规记录的纳税人放宽了领票量;对使用量增减调整或发票面额调整等业务,可直接申请办结。减少了纳税人“多次跑、来回找”的情况。三是规范服务,切实减负。为减轻办税负担,纳税人申请领用发票时无需再填写表格,对于部分办税程序,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能简化的尽量简化。此次发票管理工作的调整,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好评,真正实现纳税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