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记者从省安委办了解到,省长刘伟平日前致信全省15个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区)的党委书记和县(区)长,要求各地抢抓国家开展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机遇,加快推进煤矿淘汰关闭及兼并重组工作,务必年内并力争11月份完成全省76处3万吨/年及以下小煤矿关闭退出目标任务。
据了解,为推动小煤矿关闭退出,省政府规定,对关闭退出的3万吨/年及以下小煤矿,省级财政按120万元/矿配套,市州、县区财政分别按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标准的0.3、0.2比例,即36万元/矿、24万元/矿配套,在煤矿关闭到位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