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我省全社会用电84.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0%,较上月回落3.8个百分点。分产业看,三产及居民生活用电量回落明显。第一产业用电量0.78亿千瓦时,下降2.0%,降幅收窄2.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用电量62.45亿千瓦时,增长10.2%,回落1.7个百分点,其中,工业用电量61.07亿千瓦时,增长10.1%,回落1.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电量9.90亿千瓦时,增长19.9%,回落5.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1.60亿千瓦时,增长9.2%,回落12.0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6.16亿千瓦时,增长12.9%,回落11.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生活用电量5.44亿千瓦时,增长5.2%,回落12.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