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出口商品管理方式改革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2015年度铁合金出口许可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初步符合2015年铁合金出口许可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期限为2014年12月5 - 9日。
本次公示的企业名单中,包括因缺少相关材料或需提供补充材料的9 家待审企业,请各待审企业务必于公示期内补齐相关材料。对12月9 日17时(以书面材料或传真收到时间为准)仍未收到补充材料的企业将作不合格处理,不再延期受理申报。
本次公示仅对名单内企业征求意见,不接受新申报,请名单内企业认真核对本企业名称是否正确。对以上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14年12月9 日17时前将书面意见送达商务部外贸司。
联系单位:外贸司资源处
电话:010-65197106,传真:010-65197434。
附件:初步符合2015年铁合金出口许可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