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财政部下发通知进一步完善预算体系。一些原本割裂、专款专用的资金,将被统筹使用;一些投入领域类似的资金,也将被整并。
这在经济增速下行,财政收入增速趋缓,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的背景下,通过统筹资金,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显得非常有必要。
明年1月1日即将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预算法,要求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调整预算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将11项政府性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中,具体包括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转让政府还贷道路收费权收入、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基金、船舶港务费、长江口航道维护收入等。这项调整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实行。
这11项政府性基金收入,未来支出仍主要用于或专项用于安排相关支出,且收入规模增加的,支出规模原则上相应增加,有条件的地区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2.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民生。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一般公共预算这方面的资金将逐步退出。
3.结合税费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专款专用的规定,统筹安排这些领域的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