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债发预警
12月8日中国证券登记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回购风险管理相关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相关部门将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甄别与清理。为提前做好企业债券风险防范,避免回购质押库出现系统性风险,特发此通知。
通知指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时不受理新增企业债券回购资格申请,已取得回购资格的企业债券暂不得新增入库。按主体评级“孰低原则”认定的债项评级为AAA级、主体评级为AA级(含)以上(主体评级为AA级的,其评级展望应当为正面或稳定)的企业债券除外。同时,对在2015年1月5日之后未进入地方政府债务目录的企业债,中国证券登记将强制取消回购资格。
城投债未来之路堪忧
据了解,目前多数城投债发行主体的主营业务都是仅能维持运营或者亏损,这类公司或政府所属企业都要依靠当地政府补贴、税收优惠来提升盈利能力。因此通知无疑将让这类公司债务偿还能力进一步下降,未来相关公司经营城投债的动力也将大打折扣。
地方政府开始与“划清界限”
尽管地方政府债务甄别要到2015年年初才启动,但地方政府已经开始与城投债“划清界限”。12月11日,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突然发布关于《关于将2014年常州天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纳入政府债务的说明》的更正函,宣布该局于2014年12月10日出具的《关于将2014年常州天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纳入政府债务的说明》声明作废,按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规定,该项债券不属于政府性债务,政府不承担偿还责任,应由常州天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行承担债务管理和偿还责任。
无独有偶,15日,乌鲁木齐财政局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精神,该局决定撤销10日印发的《关于将2014年乌鲁木齐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纳入政府专项债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告的落款日期是11日,根据公告显示,乌鲁木齐财政局在此仅前一天刚决定将乌鲁木齐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10亿规模的公司债券纳入政府债务系统。仅一天的时间就改变决定,不得不谓之“突袭”。
或抑制地方投资动力
今年全国经济下行与稳增长深度演绎,投资则是稳增长的主要手段。但连续的政策暗示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约束的决心。随着城投债的发行审批所受约束加大,城投债的发行规模势必将受到影响,从而使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将面临非常大的旧债偿付压力。然而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偿又高度依赖土地出让金收入,当前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已经拖累地方土地出让收入。由此看来中央政府对地方债的整改将抑制一部分地方政府投资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