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共同社22日报道,关于以核电站所在的地方政府为对象的财政拨款,日本经济产业省正考虑向重启核电站的地方政府进行重点分配。核事故后,政府将停运的核电站视作运行状态并一律拨款,但2016年度将开始实行重点分配。
将于24日举行的综合资源能源调查会原子能小委员会会议出示的中期整理报告提出要“调整根据实际运转情况保证公平性等现有的支援措施”,明确写入了根据核电站发电量进行分配的必要性。
据报道,日本政府具体将向重启核电站的地方政府提供雄厚的财政资金,而对停运核电站所在地政府减少拨款。重启核电站实际上需要当地政府的同意,而这一拨款举措有望使重启核电站更易获得所在地政府的批准。
电源拨款意在促进核电站的建设和顺利运转,2014年度的拨款规模约达10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52亿元)。核电站所在的地方政府财政多依赖电源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