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省内消费者有关电力消费方面的诉求也可向各级消委会反映了。记者昨日从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省消委会电力投诉监督站近日成立,专门负责解决消费者在电力消费中对产品、设备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投诉、咨询与建议,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据了解,电力投诉监督站由省消委会和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共同管理,每日8:00~18:00接收并受理各级消委会转办的消费者电力诉求。监督站在受理客户投诉、意见、咨询和建议时,须在2个工作日内与消费者沟通,按诉求受理登记、工单下派、调查处理、回访核查、反馈汇报流程进行处理,确保每起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理。其中,投诉、意见和建议处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咨询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