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相关部门今天(4日)公布用电价格分类结构调整方案,对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峰谷分时用电企业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后城乡社区公用服务设施等及涉及的相关农业生产用电将从一般工商业较高的电价下降0.3元左右,可减少相关电费支出3000多万元;峰谷分时电价调整政策涉及全区约6万多商户,预计可减少相关服务业企业电费支出3000多万元。
据相关物价和供电部门介绍,此次电价分类调整后,居民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及监狱监房生活用电纳入居民电价范围;农产品初加工、贮藏用电纳入农业生产用电范围。预计每年降低电费3000多万元。峰谷分时电价企业范围调整,每天分为高峰、平段、低谷3个时段,每个时段各为8小时。高峰时段电价按平段电价上浮40%;低谷时段电价按平段电价下浮40%;平段电价执行国家审核批复的电价,即目录电价。鼓励用户调整用电负荷,削峰填谷,更加合理用电。峰谷分时电价调整政策涉及全区约6万多商户,预计可减少相关服务业企业电费支出3000多万元。
据了解,宁夏此次出台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政策,旨在扶持服务业、农业发展,降低小微企业负担,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本政策以2月1日为起算点,因各地区设置电价、计量改造等工作,计划6月底前此次调整全面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