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获悉,财政部已经批复了3万亿的存量债务置换,其中1万亿的额度已经批复到各省财政厅,西南某省获得300亿的额度。
这也就意味着,在未来地方政府将在存量债务甄别的基础上,将存量债务中属于政府直接债务的部分,从短期、高息中解脱出来,变成长期、低成本的政府直接债务。
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看来,置换存量债务,就是在财政部甄别存量债务的基础上把原来融资平台代表政府的理财产品、银行贷款,期限短,利率高的债务置换成低成本,期限长的债务。
“旧的政府债务,有3年的、3-5年的,一段时间就要还一次,现在置换成7年、10年的,债务流动性风险降低了。因为政府发债比融资平台的融资成本还是要低。前段时间进行了债务甄别,在甄别的基础上进行。融资平台本来是或有债务,甄别后,其中代替政府借的,早点置换,以便纳入政府债务。”赵全厚解释。
在2015年预算报告里,提出对地方政府举债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将清理甄别后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存量债务允许逐步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
杨志勇认为,因为以前政府债务,特别是融资平台中的替政府借的债务,比如银行贷款,期限结构不合理,融资成本高,比如大多都是3-5年债务,现在通过对政府存量债务的置换,让债务的期限结构更加合理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