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消息是,新电改方案由“四放开”变为“三放开”,在厂网分开、主辅分离的基础上,侧重竞争电价放开,政府管理输配电价;鼓励市场主体参与配售电业务,培育多元的竞争格局;打破以计划为主的电力分配和调度方式,鼓励发电企业竞争。
新电改公开在即,也许就在明天。如下图1所示,本轮改革方案据悉由中共中央推动,显示本轮改革的力度之大,超过从前。
其实,从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六次会议、国家能源委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能源战略行动计划等种种文件就可以看出,电力体制改革在行至中途后,必须要启动新的改革征程。
电力体制改革任务之所以艰巨,又不得不推进,源于目前电力市场体系未建立,电价形成机制不完整,发电企业与用户直接交易存在障碍。在资源调配上,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收购不能依法兑现,鼓励清洁能源发展是本次改革的重要目的。
改革同时又是利益的重新分配,是价格管理部门、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等主体之间的利益调整和重构。哪块蛋糕被削弱,哪块市场被加强是普遍关注的问题。
新方案将不涉及“调度独立”和“输配分开”的内容,改革不是围绕电网拆分的硬改革,而是侧重制度和技术层面。总体而言,是五号文的延续。
此前的征求意见阶段,改革主要精神是“四放开一独立”来进行布局,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和交易平台相对独立。
最新的消息是,新电改方案有微调,由“四放开”变为“三放开”,在厂网分开、主辅分离的基础上,侧重竞争电价放开,政府管理输配电价;鼓励市场主体参与配售电业务,培育多元的竞争格局;打破以计划为主的电力分配和调度方式,鼓励发电企业竞争。
可以预料,电价改革是接下来推进的重点内容,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扩大输配电价试点。从深圳改革的示范来看,国家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电网企业实施监管,交易主体向电网缴纳过网费,电网购销差价经营模式终结。
在电量交易上,除公共事业类的电力保障外,电力交易有望实现市场运作,价格形成方式参加大用户直购电模式。参与直接交易的主体严被严格筛选,这一点在过去的交易中实际上并未得到落实,地方往往以低电价为交易的主要目的。
配售电业务放开则是一个新的领域。将体制赋予电网的利益,重新拿到市场上分割。发改委在深圳输配电改革方案中提“出市场化售电主体可以作为交易主体与发电企业议价,不同售电主体之间可以通过市场竞价”。特别提出,不同的售电主体之间的竞争,意味着在独立输配电价确定后,将有多个主体参与竞价,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
谁将在配售电侧改革中获得机会?笔者了解到,目前包括电网系统内部营销部门、发电企业市场部门、与电网业务密切的工程建设公司,以及节能服务公司对售电环节放开异常敏感。
根据电力行业内各方的动作,未来售电放开后,预计将有如下主体成为新的售电主体,并参与售电竞争:
1.其一不承担电力输配任务的市县级供电局,重组为独立的售电公司,从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缴纳输电费用,自主向用户售电;
2.其二以五大电力为主的发电企业,在企业内部组建售电部,直接与用户谈判,在大用户直接交易的额同时,从事售电或配电业务
3.其三是与电网相关的工程建设公司,与用户贴近的节能服务公司均可有参与售电竞争的机会。
4.其四是工业园区内可以组建配售电主体,为园区或开发区内部企业提供售电打包服务。
5.其五是有条件的社会资本组建售电供气,直接参与售电服务。
6.与用户接近的供水、供电、供气的公用事业单位。
7.分布式能源项目具有余电上网出售的先天优势,随着电力法的修改也将成为新的主体。
除此之外,改革方案将对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能做出要求。我们预计,发电、电网、用户之间的规划衔接,电力法律法规的修订进程将加快,对电网的无歧视并网监管,以及清洁能源调度将得到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