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生放射性矿产品是我国紧缺的资源。近期,湛江检验检疫局在对湛江口岸进口伴生放射性矿产品进行检验监管和监测中,就发现有13批、6027吨进口钛矿砂和锆英砂γ射线剂量当量率高于本底值的10倍以上,最高达48倍,放射性超标率占检测进口总批次的21%,这些矿产品若未进行有效监管和处置,将对我国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造成严重危害,须引起关注和警惕。 伴生放射性矿,是指含有较高水平天然放射性核素浓度的非铀矿(如稀土矿和磷酸盐矿等)。伴生放射性矿产品除了含所需的矿用成份外,同时伴生有高于规定水平的天然放射性物质,在开采、冶炼、加工和利用过程中,由于伴生矿中的天然放射性物质被迁移、浓集扩散,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放射性污染。如进口锆英砂被广泛应用铸造、陶瓷、冶金、光学玻璃(900, 1.00, 0.11%)和耐火材料等行业,也用于钛合金、医药、油漆、制革、磨料、化工以及核工业。目前国内锆英砂矿产量较少,大部分依赖进口。而锆英砂矿中天然伴生钍、铀、镭及钾等放射性矿物,被检出放射性超标案例却屡见不鲜。其放射性超标容易致癌、致畸和致基因突变,且放射性物质难以销毁处理,在运输和加工过程将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并污染环境,对环境、水质造成长期性污染。 为加强进口伴生放射性矿产品的质量安全把关,维护相关矿产品的正常贸易,并避免给国家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造成危害,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外贸企业要谨慎签订贸易合同。企业进口伴生放射性矿产品,应先取得省级环保部门的环保批文,才可以签订进口合同,同时,企业在签订外贸合同时,应明确提出我国对放射性的限量要求,否则一旦检出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超出国家标准,其货物将面临退运处理,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