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发布新修订的热轧卷板期货标准合约,将其最小变动价位由2元/吨调整为1元/吨,自2015年4月27日20:55连续交易开盘集合竞价时起施行,以进一步适应现货市场变化和市场需求,进一步提高市场效率,降低市场参与各方交易成本。
最小变动价位是金融产品在交易时价格变化的最小单位,合理的最小变动价位有助于提高合约交易的效率和流动性,降低各方交易成本。上期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热轧卷板期货上市初期,交易所从当时现货价格出发,将其最小变动价位设为2元/吨。去年以来,随着国内经济增速放缓,钢铁行业和进口铁矿石供大于求市场局面的进一步延续,钢材类期货品种的价格均有较大跌幅,热轧卷板主力合约价格已从上市首日收盘价3324元/吨下跌至目前的2380元/吨左右,跌幅近30%,原来的2元/吨的最小变动价位相对商品价格偏大,使市场各方交易成本相对偏高,影响了市场效率和市场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据了解,去年以来,在市场各方的建议下,上期所对热轧卷板最小变动价位调整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研,绝大部分产业客户和投资者均希望将最小变动价位调整至1元/吨,与目前上期所螺纹钢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保持一致。从目前螺纹钢期货市场的实际运行情况看,其1元/吨的最小变动价位有效兼顾了市场深度和流动性的需要,符合大多数市场参与者的交易习惯,与目前市场价格的比例也较为合理,被市场各方广泛认可。因此,此次调整热轧卷板期货最小变动价位参考了螺纹钢期货的运行经验,将最小变动价位调整至1元/吨。
市场人士表示,合理的最小变动价位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升合约的活跃程度和期货品种的功能发挥。最小变动价位太小,市场缺乏足够的深度,交易效率就会下降;最小变动价位太大,将提高交易成本,影响合约的流动性。此次上期所降低热轧卷板的最小变动价位适应了市场形势变化,1元/吨的最小变动价位数值调整符合市场实际和合约设计原则,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各方的参与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