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债发行遇冷的背景下,政府再出“大招”。 日前,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三部委特发文,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和相关机构要高度重视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工作,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由地方财政部门与特定债权人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开展。所谓“定向承销”,是指哪个银行借给地方政府的债务,就去找哪个银行定向发行置换债券,“自己的孩子自己抱”。
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谢太峰表示,让置换债券找原来的债权人进行定向发行,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实际带有一定摊派性质,并未完全实现市场化的发行。目前政府强推定向承销,也是为了尽快能够打开地方债发行局面,完成8月底前地方债的发行任务。
“目前银行资金链还比较紧,今年1万多亿的地方债,对于银行来说规模不小;而今年5月1日起实施存款准备金政策,利率市场化迈出关键一步,未来银行竞争肯定加剧,息差将缩小,资本成本在不断上升,而地方债债券利率不可能很高,这就导致银行和地方政府在利率方面存在较大分歧。”谢太峰说。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称,之前把地方债纳入国库现金管理的抵(质)押品范围和抵押补充贷款(PSL)的抵押品范围,意味着将来银行可以拿地方债作为抵押,向央行申请贷款,相当于增加了地方债的流动性,有利于提高银行持有的积极性。
一位业内专家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地方债中银行贷款占比较大,定向承销发行地方债,最后还是银行来买单,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银行利润。中国要化解地方债问题,需要由政府或机构来承担风险,通过债务置换,可以为地方债提供更多还债时间,有利于解决地方债的问题。如果地方债陷入发行僵局,最终出现违约,不仅地方政府信誉受损失,也会导致银行出现坏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