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江主持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委员长会议
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6月24日至7月1日在京举行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委员长会议17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6月24日至7月1日在北京举行。
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继续审议国家安全法草案、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网络安全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成立新开发银行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2014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4年中央决算;审议国务院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关于信息化建设及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张德江委员长赴俄罗斯出席金砖国家议会论坛和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机制性会议并访问韩国、印度情况的书面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就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意见等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分别就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议程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