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改革的要求,经省政府批准同意,自2015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统一将稀土、钨、钼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稀土、钨、钼价格调节基金。
江西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清理规范本地区、本部门出台的涉及稀土、钨、钼的收费基金项目,凡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的收费基金项目要一律取消。
江西省财政厅表示,清理涉及稀土、钨、钼有关收费基金后,相关部门履行正常工作职责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