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发改委批复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蒙西试点方案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下发后出台的第一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继深圳市开展我国第一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后,该试点成为我国第一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蒙西试点方案总体上与深圳试点方案基本一致,主要内容是: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单独核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按监管周期定价(第一个监管周期为2015-2017年),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激励和约束机制。试点改革后的电网企业盈利不再与购售电差价相关。
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在一些方面作了改进:如增加了核定输配电价时需考虑交叉补贴等内容;对电网输配电成本费用的具体指标核定标准更加明确和严格,激励企业加强管理、节约成本。
目前,除深圳、蒙西外,发展改革委已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5个省级电网,为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为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条件。
内蒙古西部电网成为今年年初深圳地区电改启动之后,第二个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地区。与深圳相比,蒙西电网更具有典型意义,当地政府也对电改持积极态度,将为后续电改推进起重要参考作用。
此次蒙西电网推进的输配电价改革旨在落实新电改“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中的前者,改革将改变电网公司以“购销差价”盈利的商业模式,取之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模式。监管部门将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单独核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按监管周期定价,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激励和约束机制。
试点改革后的电网企业盈利不再与购售电差价相关,与电网传输电量亦无关系,只与电网有效资产相关。电网企业将受到严格监管,成为电力输送的高速通道。电网盈利模式改变后,发电侧和用户侧将形成有效的竞争,促进电力市场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