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7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钨商业收储专项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自筹资金设立钨商业收储专项基金,拟对以钨精矿为主的钨原料产品在现有价格附近进行商业收储,预计收储总量不超过4.6万吨(折标准钨精矿),约占2014年国内钨总产量(折标准钨精矿)的1/3。收储方式为市场采购。董事会认为,本公司进行商业收储相当于本公司低成本并购钨资源,有助于强化中国钨资源行业在全球的定价权,有助于提高本公司在国内外钨行业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