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奖励0.3元(含税),奖励期限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