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日前,山西省政府审议通过《山西省煤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启动了煤炭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
《方案》指出,山西将取消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资源储量核查报告;把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生产能力120万吨以下的煤炭开发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权下放至市及扩权强县试点县和转型综改试点县;省级层面还将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保试生产审批;取消煤矿“六证”中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矿长资格证》等。将煤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从63项精简合并为38项,开办煤矿企业原先申领的“六证”简化为“三证”。
今年12月底以前,山西省直相关部门要将本部门涉煤审批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建立和完善相对应的责任清单,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
针对当前山西煤炭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今年1月,山西省出台了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坚持市场取向、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推动煤炭行业向市场主导型、清洁低碳型、集约高效型、延伸循环型、生态环保型、安全保障型发展,到2017年基本实现煤炭管理体制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山西省一共部署了加快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深化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规范煤矿建设和生产秩序、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创新销售服务体制等10方面32项具体改革任务。目前,今年需要完成的18项改革任务正有序推进。去年,山西省已清理涉煤收费、实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煤炭管理体制改革迈出了坚实步伐。山西省政府先后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等多种收费,全部撤销并拆除省内运行30多年的各类煤检站点,为煤炭企业减负达170多亿元。
山西省有关负责人表示,山西因煤而兴,因煤而困,深化煤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山西省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政府监管、加强煤焦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