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发函,就镍矿、锡矿、锑矿、石膏矿和滑石矿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即种矿产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徵求意见。
其中,对于镍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不低于88%,新建矿山不得低于92%;地下开采回采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75%-92%。对于锡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5%,矿体形态变化大、矿体薄、矿岩稳固性差的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2%;地下开采回采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78%-90%。对于锑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5%,矿体形态变化大、矿体薄、矿岩稳固性差的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2%;地下开采回采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75%-90%。锑矿选矿回收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6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