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2月,我办共计签发出口许可证1983份(不包括退换证),同比增加22.86%;发证金额3.9亿美元,同比增加16.82%。
从发证份数看,排在前5位的分别是轻稀土512份、中重稀土368份、钨粉及其制品316份、蔺草及蔺草制品275份、含氧化镁>70%混合物130份,以上5种商品发证份数占发证数总量的80.73%。
从发证商品数量看,同比数量增长的有:钼碎料2611.98%,钨粉及其制品188.06%,中重稀土141.75%,钼化工品62.18%,白银45.63%,甘草33.26% , 轻稀土23.2%大米15.62%,甘草酸7.15%;同比数量下降的有:三氧化钨及蓝色氧化钨81.7%,钨酸及其盐类66.53%,锯材58.93%,仲、偏钨酸铵42.1%,蔺草及蔺草制品38.8%,含氧化镁>70%混合物2.81%。
从发证金额看,发证金额排前三位的产品是白银1.63亿美元、中重稀土7313万美元、钨粉及其制品5004万美元。同比发证金额增长前三位的是钼碎料1443.42%、中重稀土281.06%、钨粉及其制品89.38%;同比发证金额下降幅度最大的三类产品是三氧化钨及蓝色氧化钨89.97%、钨酸及其盐类87.39%和仲、偏钨酸铵61.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