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今后一个时期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转型升级、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要以解决有色金属工业长期积累的结构性产能过剩、市场供求失衡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为导向,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化解结构性过剩产能,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扩大应用消费市场,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驱动、分类指导的原则,优化有色金属工业产业结构,实现重点品种供需基本平衡,电解铝产能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铜、铝等品种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稀有金属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再生有色金属使用比重稳步提高,重点工艺技术装备取得突破,有色金属材料消费量进一步增加,重大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意见》要求,严控新增产能,确有必要的电解铝新(改、扩)建项目,要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对违法违规新增产能严肃问责。全面调查掌握有色金属重点品种的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情况,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的企业,要立即限期整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要依法依规关停退出。鼓励企业调整发展战略,主动压减存量产能,实施等量或减量兼并重组,退出低效产能。
《意见》提出,要通过推动智能制造、发展精深加工、加强上下游合作、完善相关产品标准、健全储备体系、积极推进国际合作等方式,加快有色金属工业转型升级、降本增效。《意见》还明确了完善用电政策、完善土地政策、加大财税支持、加强金融扶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等一系列支持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政策措施。
《意见》强调,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指导地方推动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国务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