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推进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决定于今年11月10日起,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这是天然气价格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意味着改革再向市场化目标迈进了一步。
通知明确,为推进化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优化天然气资源配置,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且,鼓励化肥用气进入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实现价格公开透明。
发改委表示,2013年以来,国内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液化天然气(LNG),以及除化肥企业用气外的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均已放开。
“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考虑到化肥市场低迷等因素,对化肥企业给予一定过渡期,化肥用气价格2013年、2014年少提或不提,2015年也未随其他直供用户价格放开。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供气企业和化肥企业就化肥生产用气数量、比重争议不断,而且长期享受特殊气价政策不利于促进化肥企业转型升级,也不利于优化天然气资源配置,社会各方面要求推进改革的呼声较高。”
当前国内天然气市场供求形势宽松,可替代能源价格低位运行,市场竞争激烈,各方面市场化意识逐步增强,为放开化肥用气价格提供了有利条件。为此,国家决定抓住这一时机,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
发改委指出,从定价范围看,化肥用气价格放开后,除陆上管道气供城市燃气门站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所有用户用气价格均已实现市场化。从气量上看,化肥用气价格放开后,除少量涉及民生的居民用气外,占消费总量80%以上的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主要由企业自主协商决定。更为重要的是,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将进一步提高供需双方市场化意识,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化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对于化肥用气价格放开后化肥市场走势,发改委强调,化肥用气价格放开不会导致价格明显变化,也不会对化肥市场产生大的影响。
一是当前国际国内天然气市场供应形式宽松、竞争激烈,且化肥用气与其他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不大,化肥用气价格不存在大幅上涨的基础。二是国家要求供气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加强与化肥企业沟通,妥善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对用气量大和承担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给予适当价格折让,而多数化肥企业承担了调峰责任,可以享受可中断气价优惠政策。三是目前我国化肥行业产能整体过剩,全国尿素产能8200万吨左右,其中煤制尿素和气制尿素产能分别为6000万吨和2200万吨左右,而2015年国内尿素消费量仅为5500万吨左右。这意味着即使局部地区化肥用气价格出现一定波动,影响气制尿素生产成本变化,也不会对化肥市场产生大的影响。
化肥用气价格放开后,发改委表示,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特别是做好冬季用气高峰供应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同时,供气企业加强与化肥企业沟通协商,对用气量大或承担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给予适当价格折让,折让幅度与停供、断供时间和气量挂钩;对转型期确有困难的化肥企业给予适当价格优惠,确保平稳退出。
此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化肥用气价格和化肥市场价格监测,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