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公告,就《矿业权交易规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
《矿业权交易规则》(修订稿)修订说明中提到,国土资源部2011年印发的《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在近5年的执行过程中,为各地有序高效开展矿业权交易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规则》规定有效期5年,今年需要修订。同时,随着国务院有关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等工作的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面临着一系列新的要求和挑战,修订完善现行交易规则十分迫切。
此次修订主要分为5个部分:
一是总则,修订的重点包括:将规则的适用范围调整为限定在非油气矿业权出让、转让参照执行,明确了国土资源部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委托方式,规范了交易平台的名称等。
二是交易程序,修订的重点包括: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增加为公告发布主体,细化了挂牌转现场竞价的操作要求,明确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启动保证金退还工作,增加要求协议出让也要参照签订出让合同。
三是公示公开,修订的重点包括:新增了以协议方式出让的矿业权,在办理登记手续前需要进行公示的相关要求及公示的内容;删除了转让鉴证及收费的相关内容,并要求按照国务院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公示;明确对于协议出让进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和矿业权价款评估的依据是公示无异议的书面材料。
四是交易监督及争议处理,修订的重点包括:强调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转变监管方式,删除了对转让交易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内容,增加了追究违约责任的条款。
五是附则,修订的重点包括:增加了要求各省参照制定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的要求,列明了需要废止的矿业权市场建设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