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6月30日全面清理“地条钢”的大限已不足10日,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湖南、重庆等省市已陆续公布了“地条钢”企业处置情况,其中,湖南省处置11家“地条钢”企业,涉及中(工)频炉82台、产能315万吨;重庆市则取缔20家“地条钢”企业,涉及中(工)频炉83台,产能289.17万吨。
用中频炉、工频炉融化废钢,生产出的钢铁质量无法保证,这些都归类于“地条钢”。虽然从前也不鼓励“地条钢”,但是现在对于“地条钢”的打击越来越严。
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其中就提到,要加强对钢材市场动态监测,科学把握全年去产能节奏,上半年重点是依法取缔“地条钢”产能。
那么,“地条钢”清理情况进展如何,与之相关的化解过剩产能以及去杠杆有何进展,带着这些问题,证券时报记者专访了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迟京东。
“地条钢”清理进展顺利
“6月30日之前完成‘地条钢’清理问题不大,这是国务院的总体安排,必须执行,每个省现在都在按照要求做。”对于“地条钢”的清理进展,迟京东如上表示。
据了解,全国排查出的“地条钢”产能大约有1.2亿吨,比较多的省份包括广东、福建、江苏、浙江、山东等。
迟京东认为,之所以要坚决取缔“地条钢”,至少存在两层原因。在生产工艺方面,生产“地条钢”所使用的中频炉无法保证最终的产品质量。“中频炉无法对前端原料进行优选,各种废钢原料混在一起,融化后生产出的钢种成分并不确定。”
另一方面,“地条钢”的存在也扰乱了市场的秩序。“打个比方,同样是螺纹钢,工艺先进的成本是2500元/吨,但是‘地条钢’的生产成本可能连2000元/吨都不到。”迟京东认为,这就导致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经常发生。“钢铁行业恶性竞争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劣币清除不掉。”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有关规划,“十三五”期间,国内粗钢产能要在现有11.3亿吨基础上压减1亿-1.5亿吨,控制在10亿吨以内,产能利用率由2015年的70%提高到80%。这就意味着,除了清理“地条钢”,钢铁行业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去产能,而上述1.2亿吨“地条钢”并不属于去产能的范围。
“清理‘地条钢’和去产能工作是同步进行的,只是在各个省的执行中存在松紧度的区别。”迟京东告诉记者,由于清理“地条钢”的期限是今年上半年,因此有的地方在清除“地条钢”上抓的紧一些;而化解过剩产能是按照全年来安排的,有些地方可能会把去产能工作集中到下半年。
事实上,根据发改委近期公布的数据,截至5月底,今年已压减粗钢产能4239万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4.8%。“去年以来,钢铁市场有一定好转,价格有一定回升,这和‘地条钢’清除以及化解过剩产能有很大关系。”迟京东向记者说道。
债转股不是万能药
“钢铁行业目前存在两座大山,一是产能过剩,二是杠杆率过高,杠杆率高的集中体现是企业负债率高。”迟京东告诉记者,目前钢铁行业平均负债率高达70%,在工业各大门类中非常罕见,“两座大山的存在,使钢铁行业在整个工业中盈利水平排位靠后,同时也抬高了工业行业的平均负债率。”
谈到去杠杆,很多人的第一反应会是债转股,事实上,钢铁行业已经有多起值得关注的债转股案例,例如中钢集团、山钢集团等。
“钢铁企业去杠杆不能狭义地理解为就是债转股,债转股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还可以通过股权多元化、直接融资等方式降低企业杠杆率。”迟京东说。
迟京东透露,根据其掌握的情况,企业进行债转股的代价事实上并不低,“与原来的贷款利息相比,债转股所要求的固定收益仍是比较高的,甚至有些债转股所要求的收益率比原来贷款利率还要高。”
这就意味着,如果债转股要求的收益率高于原本的付息利率,表面上看杠杆率虽然下降了,但是企业负担却更重了。“随着工作推进,债转股还要做很多探索,不能把债转股当成万能药。”
迟京东向记者表示,虽然降杠杆的方式多种多样,但是对于钢铁行业而言,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所面临的困难都不小。“去年以来行业形势有所好转,但是钢铁行业的销售利润率仍然仅在1-2%左右,不管是金融市场上的直接融资还是债转股,吸引力并不大。”
当然,迟京东也指出,这一问题并非不能解决,以债转股为例,需要企业及银行从长远角度来考虑。“钢铁企业杠杆率降不下来,负担太重,银行债务就有可能成为坏账;从止损角度来看,银行应该减少这种可能的损失,如果债权债务双方能够达成债转股方面的意向,企业负担减轻了,效益就显现出来了,银行作为股东也就有红利了。”
迟京东告诉记者,按照钢协提出的预想,要花一定时间将钢铁行业负债率降到60%左右,达到工业行业的平均水平,从而使钢铁行业具备自我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转型升级的能力也获得提升。
兼并重组避免“拉郎配”
中国钢铁企业数量众多、高度分散,是造成行业恶性竞争的主要因素,同时,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前10家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由2010年的49%降至2015年的34%,产业集中度不升反降,这就使钢铁行业的兼并重组始终处在话题中心。
上述《意见》就提出,要鼓励优势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兼并重组力度,推动钢铁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再启动若干钢铁行业重大兼并重组。
“兼并重组是钢铁行业市场竞争的一种措施,并不是目的,目的是要提高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迟京东认为,如果同样的产品几十家企业都在生产,这样的市场竞争肯定是不规范的、无序的,只有通过兼并重组,实现竞争的有序和规范,才能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对于钢铁行业是否应该进行跨区域重组,业界一直存在争论,例如鞍钢兼并攀钢后,重组效应就并不明显。迟京东指出,过去有些钢铁企业的重组并没有从市场竞争及企业发展的角度来考虑,有些重组并不见得合适,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拉郎配”。
同样是跨区域的宝武合并,迟京东则认为,两家企业在很多地方存在共同点,例如,两家企业都生产汽车板、硅钢,在规模、模式、管理水平等方面也实力相当,重组以后竞争力会更强。“宝武合并以后,产品的提档升级会做得更好,兼并重组当然是合适的,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两者的合并确实也在行业里起到示范的作用。”
不过,对于跨所有制兼并重组,迟京东认为,跨所有制的企业要想走到一起,必须具备社会性企业这一共同点,从目前情况来看,仍存在难度。
“在市场推动下,国有企业向着市场化的方向做更大的改革和转变;民营企业也向着规范的社会化企业转变,而不是把企业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只有这样,国企与民企才能逐渐培养起共同点。”迟京东向记者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