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晋城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秋冬季”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制定错峰生产方案,根据方案,2017年9月底前,全市钢铁、铸造、焦化、建材、化工等行业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水泥等行业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的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并报市政府备案。
23.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错峰生产。钢铁企业按照冬季错峰限停产方案要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焦化企业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出焦时间均延长至36小时以上,位于城市建城区的焦化企业要延长至48小时以上。铸造企业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电炉、天然气炉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