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路线图终于出炉。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已完成公司制改革的,直接划转企业集团股权;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抓紧推进改革,改制后按要求划转企业集团股权;同时,探索划转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企业集团所属一级子公司股权。
国资国企改革研究人士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国有股权的划转以完成公司制改制为前提,因此,未来无疑将倒逼未完成改制的国有企业加快公司化改制进程,以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国有股权向社保基金的划转。当然,即使没有国有股权向社保基金的划转,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革也需加快推进,因为距离年底前完成央企公司制改制的目标越来越近。
记者经过梳理后得知,在过去的16年间,我国共实施了三轮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的政策,前两轮分别为2001年6月份发布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2009年6月份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整体来看,本轮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力度,较前两轮相比无疑更大。
这主要表现在划转比例上,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记者从国资委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底,国有企业总资产规模为143万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9万亿元,虽然无法明确国有股权所对应的资产总额为多少,但仅从上面两组数据也可以窥探出,本次划转的资金不会太少。可以预期的是,养老保险金将会多出一笔十分可观的固定储备资产。
刘兴国告诉记者,通过国有股权的划转,可以实质性减轻社保基金的筹集与支付压力。再从另外一个角度说,通过划转国有股权至社保基金,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国有企业治理规范与管理水平提升。”
刘兴国认为,为确保这些投资的安全与增值,社保基金将会打造专业投资团队,加强对投资的监管,从而倒逼社保基金持股的企业加快改革步伐,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改善公司经营绩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