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洛阳市迎接国家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围绕生态环保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的督查内容,开展环保强化督查。
督查时间分为两个阶段,8月20日至11月11日,市相关部门将排查工业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扬尘治理及秸秆燃烧等方面的问题;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将重点督促落实秋冬季减排措施,排查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和各相关单位要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措施、最严格的检查、最严格的处罚”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市环境攻坚办将开展随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