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下发的《洛阳市2018—2019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明确,洛阳市将实施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环保不达标企业将于今年11月15日至明年3月15日实施停产治理。
环保不达标企业包括: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以检测报告或在线数据为依据)、无组织排放治理不到位的企业、上级督办和群众有效投诉的环境问题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应当加装而未加装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
方案提出,对于钢铁、焦化、铸造、建材、火电等行业,能够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稳定实现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治理到位、加装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将被实施限产限排。以煤(含煤制气)为燃料、不能实现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治理不到位、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环保设施不达标、没有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进度的企业,将被实施停产治理。
同时,我市将科学实施错峰生产,对于清洁生产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实现超低排放、无组织排放治理到位的企业给予豁免错峰生产。
豁免企业包括:超低排放(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的钢铁企业、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和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的焦化企业、清洁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铸造企业、超低排放(水泥窑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的水泥企业,原则上可免于错峰。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环保局、国网洛阳供电公司将建立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用电监管监控平台,对全市错峰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用电量等指标实行每日监控,每天研判分析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用电量变化情况,判断企业是否执行停产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限产措施。对拒不落实限产停产措施的企业,按照法定程序采取限电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将采取专项督查与综合督查、日常督查与随机督查、上级督查与市县自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错峰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对拒不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和虚报瞒报错峰生产的现象加大处罚和追责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