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在接受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这次的公告体现了三大要点,一是强调了居民纳税人实行月底预扣预缴的新办法,同时明确非居民纳税人仍按次申报缴纳个税;二是涉及了按月预缴累计计算的新公式;三是通过大数据测算出劳务报酬使用超额累进的预扣率的合理区间。“这样的算法使得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为年度汇算清缴减轻了压力,也不会占用纳税人过多资金。”
明确区别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人
公告指出,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非居民个人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新个税法,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而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王桦宇表示,此次公告也进一步明确了非居民纳税人仍将按月或按次进行申报,而不实行预扣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
累计计算公式避免汇算清缴
王桦宇告诉记者,此前个税的缴纳是由代扣代缴义务人按月进行代扣代缴。如今个税改革后,按年进行征收,明年起就变成了每个月预扣预缴。
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并实行相应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计算。这样一来,如果某职工每个月的收入波动较大,按照每月5000元免征额并执行相关税率的算法可能和年度总收入计算出的个税存在较大差异。为此,此次公告也明确了按照累计预扣计算方法进行预扣税款。
公告指出,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回应称,采用累计预扣法主要是通过各月累计收入减去对应扣除,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累计应缴税额,再减去已缴税额,确定本期应缴税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一方面对于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因此无须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另一方面,对需要补退税的纳税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年度应纳税款差额相对较小,不会占用纳税人过多资金。
劳务报酬所得采取累进税率
公告还规定,针对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具体算法为: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王桦宇表示,这样的操作也充分考虑到和以前制度的衔接。此前这三项适用的基准税率都是20%。而针对此前有加成征收的劳务报酬所得的特殊处理,也是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并经过后台大数据测算后的预估计算方式,这样能最大可能接近年度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