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相关部门发布《5月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企业环境深度治理,控制并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结合5月份大气扩散条件,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管控目标:5月份,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监测城市由好到差排名较4月份前提。
二、管控时限:2019年5月1日至31日。
限产企业要求:
1、钢铁行业。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南区、迁安市、滦州市、滦南县钢铁企业停50%以上的烧结机、球团、石灰窑高炉、转炉生产装备。曹妃甸区首钢京唐公司、文丰钢铁,乐亭县唐钢中厚板、德龙钢铁,丰南区纵横钢铁停20%以上的烧结机竖炉、石灰窑、高炉、转炉生产装备。禁止将已经拆除、淘汰、长期停产的生产装备作为减排停产基数。
2、焦化行业,古冶区、丰南区、迁安市、滦州市、滦南县曹妃甸区、海港开发区焦化企业中绩效评价为A类的企业不子管控;绩效评价为B类的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28小时以上;绩效评价为C类的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
3、其他行业。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开平区、丰南区、丰润区、古冶区、迁安市、滦州市、滦南县、乐亭县、曹妃甸区海港开发区的橡胶、独立石灰窑、独立轧钢、粉磨站、砖瓦窑、钢锹企业允许连续生产15天;将辖区内涉及行业分成A、B两组,每组企业数量一致,A组生产时间安排在上半月,B组生产时间安排在下半月,其余时段停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