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
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采矿业方面,禁止投资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勘查、开采及选矿。
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采矿业方面,禁止投资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
根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
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包括: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方面,耐高温抗衰钨丝、钨及钼深加工产品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方面,有机高分子材料生产--稀土硫化铈红色染料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方面,符合稀土新材料要求的稀土高端应用产品加工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包括:
江西省:利用钨、镍、钴、钽、铌等稀有金属资源深加工、应用产品生产及循环利用
湖南省:硬质合金精深加工
广西自治区:锌、锡、锑、钨、锰、铟等金属精深加工
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保持了2018年版的体例结构。今年修订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长度,新推出一批开放措施。其中,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压减比例17.8%。
采矿业领域取消了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了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