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近日,《钨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萤石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2项赣州市地方标准通过专家评审,有望近期发布实施。
《钨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萤石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两项标准是经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制定的赣州市首批市级地方标准,也是全省首个生态文明市级地方标准。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赣州市发展绿色矿业,实现矿产开发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绿色矿山是以国家生态文明战略为统领,以发展绿色经济,实现资源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为目标;以依法办矿、规范管理为前提;以高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矿区和谐为核心;以科技和管理创新为保障的一种全新的矿山建设和经营模式。
根据《江西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意见》,江西新建矿山要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生产矿山加快改造,逐步达到要求。到2020年,江西全省将力争建设200个绿色矿山,建设赣州市和德兴市2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目前,江西已有德兴铜矿等20家矿山企业入选全国绿色矿山建设名录。
赣州市是全国重点有色金属基地之一,素有“世界钨都”之美誉。发现矿产62种,其中有色金属10种,稀有金属10种(铌、钽、稀土、锂、铍、锆、铪、鉫、铯、钪),贵重金属4种(金、银、铂、钯),黑色金属4种(铁、锰、钛、钒),非金属25种(盐、萤石、滑石、透闪石、硅石、高岭土、黏土、瓷土、膨润土、水品、石墨、石棉、石膏、芒硝、重晶石、云母、冰洲石、钾长石、硫、磷、砷、碘、大理岩、石灰岩及白云岩),燃料5种(煤、石煤、泥炭、油页岩、石油)。全市保有矿产储量的潜在经济价值达3000多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