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依法对部分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立案调查,分别对农业银行吉林市江北支行、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建设银行德阳分行、建设银行娄底分行、建设银行东营分行、建设银行建德支行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
其中,农行及有关负责人员被罚1231.25万元,中行被罚411万元,建行被罚2453万元,合计罚款4095.25万元。
央行开出罕见大罚单
央行各分行或中央支行开出的罚单显示,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10月20日被处罚款411万元。建行三家分行也是因侵害这项权利被罚款。
农行吉林市江北支行违法行为则涉及两方面:一是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二是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泄露客户信息。
巨额罚单频现
近期商业银行被开出巨额罚单不在少数。
9月4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前期,中国银保监会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华融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合计3.2亿元。
其中,针对民生银行违规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为“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没合计10782.94万元,并对8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广发银行面向不合格个人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投资权益性资产、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没合计9283.06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银保监会8月28日公布的罚单显示,农业银行因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发现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贴现资金直接回流至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等24项违规,被没收违法所得55.3万元,罚款5260.3万元,罚没合计5315.6万元。建设银行因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房地产、逆流程开展业务操作等8项违规,罚款合计3920万元。
对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零容忍”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部分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权案件相关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人民银行一直高度重视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工作,坚持对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零容忍”,对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人民银行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责令涉案金融机构以此为戒,全面排查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一是在制度建设层面,明确要求其进一步健全完善消费者金融信息收集、保存、使用、对外提供等环节的内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在系统建设方面,金融机构要持续改进完善业务系统和反洗钱系统,建立用户异常行为监测模型,定期监测并堵塞系统存在的技术漏洞等安全隐患;完善系统功能模块,确保系统生成日志能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信息数据的查询和下载操作。特别是要畅通系统使用人员的意见反馈渠道,避免业务、技术“两层皮”的现象。
三是在人员管理方面,要不断强化相关措施。对接触消费者金融信息的岗位人员合理设置权限,并采取内部审批等有效措施进行权限控制,全面开展员工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工作,有效避免泄露消费者金融信息行为的再次发生。
业内人士表示,今年以来,银保监会行政处罚主要针对日常经营中发现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信贷业务、同业理财业务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是监管部门坚定不移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推动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从处罚对象看,过去处罚对象侧重于金融机构,现在相关责任人也成了监管重点关注的对象,甚至出现了终身禁业的严厉处罚。这有助于提高处罚的针对性和威慑力,规范银行从业人员的行为,提升银行从业人员合规经营的意识。
保护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
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
央行提示,消费者金融信息,一般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及其他反映特定个人某些情况的信息。这些重要信息一旦泄露,可能导致金融消费者自身以及家人、亲友的精神、名誉、财产遭受损害。
保护自己的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要保管好身份证件、银行卡、银行(支付)账户等,不要转借他人使用;
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不要随意在各类线上线下渠道留下个人金融信息;
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切勿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谨防个人金融信息被盗;
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
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等,及时销毁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
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手机短信、邮件和不明链接,不要随意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谨慎使用公共WIFI、免密WIFI;
发现个人金融信息泄露风险,要及时联系公安等部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