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煤炭、钢铁市场的变化情况,尤其近期煤炭价格上涨明显,经征求广大会员单位的意见,参考山西焦化企业联盟《关于2010年5月份焦炭市场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特提出山东地区5月份焦化市场指导意见: 一、自2010年5月1日起,一级冶金焦(质量以硫份≤0.6、灰份≤12.0为基准)出厂指导价为2150元/吨,二级冶金焦(质量以硫份≤0.8、灰份≤13.5为基准)出厂指导价为2050元/吨;铸造焦出厂指导价为2450元/吨;煤焦油、粗苯、硫铵、焦末价格,企业可根据市场行情自主确定。 二、企业应理性应对当前和后市焦炭市场的变化,自觉执行以销定产的原则,加强生产自律,减少煤炭、焦炭库存,焦化生产企业按30%的限产幅度安排生产。 各会员企业要统一思想,统一观点,统一认识,团结协作。要根据各自企业产品质量、与用户关系、市场需求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生产销售,自觉维护焦化市场供需平衡。如上下游市场继续发生较大变化,协会将根据情况适时做出新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