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首钢集团了解到,河北钢铁集团(简称河钢)有意退出首钢京唐公司,退出后,接手方未定,首钢集团不排除独资发展首钢京唐公司。但业内专家建议,从资金杠杆效应讲,首钢集团应该找接手方,从而可以保证现金流进行发展或其他扩张。
据悉,首钢集团与河北的渊源开始于其搬迁调整。2005年2月,国务院批准首钢搬迁至河北曹妃甸,并与河北省唐钢共同组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首钢京唐公司),首钢控股51%,唐钢参股49%。
昨天,记者从首钢集团了解到,河钢集团有意退出这一合资,企业文化不同、管理方式不同、对同一项目的管理存在很大分歧等成为两者分手的部分原因。
我的钢铁网资讯总监徐向春分析,唐钢虽然在首钢京唐有49%的股份,但在首钢京唐公司中,核心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都以来自首钢集团的人员为主,唐钢参股没有实质意义。而且唐钢现在已经被兼并重组入河钢集团,所以撤离投资进行其他运作更有实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