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内蒙古包钢稀土(600111,股吧)(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公布:其下属子公司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稀土原料产品战略储备。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内蒙古自治区稀土资源战略储备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包钢稀土下属的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实施包头稀土原料产品战略储备方案。储备资金将主要由企业自行承担,自治区、包头市、包钢(集团)公司将共同给予贴息支持,自治区贴息1000万元,包头市贴息1000万元,其余由包钢(集团)公司贴息。另外,包钢稀土此次储备方案具体实施项目将包括:兴建10个稀土氧化物储备设施,其总储备量在20万吨以上。
虽然“储备资金将主要由企业自行承担”,但这终究标志着我国稀土储备制度的正式建立,对长期管理不善的我国稀土产业无疑是件好事,而包钢稀土“自掏腰包”的行为看似充大头,不利眼前,但也说不准,有一天五矿、中钢不得不向拥有巨大稀土储备量的包钢稀土交出定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