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和制度。积极探索稀土矿产勘查开采准入条件、建立稀土矿产品流通登记票证电子网络管理系统、建立南方稀土矿产开采企业联盟、建立统一举报制度、落实采矿权标识制度和矿区协管员等五项创新制度。目前,福建省已建立协管员制度的稀土等矿区121个,共聘请126名矿区协管员。
二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乡镇为主,对辖区内所有无证勘查开采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排查24个无证勘查开采点,其中,龙岩18个、三明5个、南平1个。发出责令停产通知书29份,制作询问笔录15份,摧毁非法开采稀土矿产工棚88间、发电设备24台、运输车辆1台、其他采矿设备25台,并处罚款21.75万元,函告安监、电力等部门12次。目前,这些无证非法矿点已全部由当地政府组织关闭取缔。
三是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对所有19个稀土等矿产整合矿区(勘查区)列入省级重点挂牌督办矿区。其中,钼矿整合勘查区14个、锡多金属矿整合勘查区4个、萤石整合矿区1个。目前,各地正按照省里批准的矿区(勘查区)整合实施方案,合理确定整合主体,督促整合与被整合主体之间按时签订整合协议。
四是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执行稀土等矿产开采总量控制的规定,并将全省稀土等矿产开采企业名单及指标分解情况在省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及时向国土资源部备案。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之间签订钨矿、稀土矿、萤石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责任书,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稀土等矿山企业签订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合同书,建立稀土等矿产开采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目标制度。
以“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统一园区规划、延伸产业链条”为指导思想,通过市场导向和政府宏观调控,进一步强化稀土资源的总量调控和合理配置。同时,强化规划管理,组织编制《福建省稀土等矿产勘查专项规划》、《福建省稀土等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此外,三明市政府已编制完成《三明市稀土产业发展规划》,龙岩市政府正在编制《龙岩市“十二.五”稀土勘查专项规划》,将促使福建省稀土等矿产勘探、开发更加科学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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